奇特的驱鬼仪式 哈尼族彝族的“煞东来”

流金岁月 | 老习俗 / 作者:豆腐干 / 时间:2015-07-15 /1309℃
中国有许多人对一条不成文的『交往法则』深信不疑——『关系决定一切』。正所谓『熟人好办事』,和初次见面的人攀关系,把陌生人变成熟人,似乎更容易在前进的路上打通关隘。有意思的是,在鬼故事里,人讲人情,『鬼』也讲『鬼情』……
杀人的目的,是为了跟鬼交朋友

2005年前后,年轻学者卢鹏到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一个村寨进行田野调查。在当地,他见识到了一种奇特的驱鬼仪式,哈尼语称作“煞东来”。

送“钱”
中国人历来讲究“事死如事生”。逢年过节,要给逝去的亲人烧纸钱,同时也会烧一些送给素不相识的孤魂野鬼,以便他们在另一个世界“衣食无忧”。因为老话常说:“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野鬼”收了“礼”,或许就不会与亲人抢食,更不会危害送礼的活人。这种观念,可以说是国人“关系法则”在鬼神世界的一种翻版。摄影/陈水松

仪式由祭司,也就是哈尼人说的“摩批”主持,村民们提前准备好黄公牛、山羊、狗等祭品。祭祀一开始,先由摩批念诵祭词,接着,将小狗、雏鸡、雏鸭砍成两截,弃于路旁。村民说,这象征人与野鬼一刀两断,再无瓜葛。而后,狗、鸡、鸭和祭品的脚、蹄、爪等物一起被深埋地下,表示将野鬼打入地狱,再将火灰、米糠、野刺、野姜片、破铜烂铁横着撒在路上,防止野鬼返回村寨。

根据卢鹏的调查,哈尼人认为,除了已逝祖先之外的鬼,都可以称为野鬼,包括凶死或是无后、客死异乡的鬼魂。野鬼无人祭祀,只能四处飘荡,故而大多对人充满敌意。在疑似遭遇野鬼的情况下,哈尼人便会举行驱鬼仪式。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宋会要辑稿》中描述的一桩毛骨悚然的案例:

北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峡州长杨县人向阼和兄长向收,收受一位富人给的十贯钱,用于“采生”。所谓“采生”,就是将活人杀死,作为牺牲,祭祀鬼。向氏兄弟于是谋杀了同县人李祈的女儿,将她耳鼻割截,拗断关节,交给雇他们的富人。

杀人祭祀,原本是全球文明的早期阶段普遍存在的一种陋习,商代遗址中就屡现此景,推测当时的目的是为祈求丰收或消灾。后来随着社会的进步,改以猪牛羊三牲为祭品。然而,原始风俗往往表现出很强的惯性,直到距殷商已有千年之遥的宋代,采生仍时有发生。

“湖南北两路风俗,每遇闰月之年,前期盗杀小儿以祭淫祠。”

“湖外风俗,用人祭鬼,每以小儿、妇女生剔眼目,截取耳鼻,埋之陷阱,沃以沸汤,糜烂皮肤,靡所不至。”

记载这些骇人事件的《宋会要辑稿》,是清人徐松依据《永乐大典》中收录的宋代官修《宋会要》辑录而成的,可信度颇高。元人修撰的《宋史·蛮夷列传》也提供了相似证据:北宋淳化二年,荆湖转运使向朝廷汇报说:“富州向万通杀皮师胜父子七人,取五脏及首,以祀魔鬼”。至于为什么要以活人祭鬼,书中再无下文。

杀人祭鬼屡屡发生,虽是地方风俗,却并不合法。按照《宋会要辑稿》中的记录,向氏兄弟采生一事后被人告发,两人抵罪伏法。当时一名奉旨巡视的官员恰好见到此事,向朝廷上疏。朝廷于是下旨严查,凡是杀人者必以死抵罪,出资募人者没其家产,如有官吏胆敢隐瞒真相,务必严加处罚。

孔子说过:“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如果不是自己应该祭祀的鬼——祖先,也偏要去祭祀,那便是一种谄媚。既然人有本分之祭,鬼有本分之享,那么人越分祭鬼,必有非常所求,鬼越分而享,也必因无法享受到应有之享。什么样的鬼无所享?自然是野鬼。杀人祭鬼者,是为了讨好与自己素不相干的孤魂野鬼,其最终目的,无非是想通过与鬼拉关系,来获得故事中并未明说、但观者无不心知肚明的非正常利益,而这种利益,必然无法从祖先神或正统神祇那里获得。

跟鬼做朋友,果真会有这么多好处吗?

祭祖
这是清人孙温绘制的《全本红楼梦》之“宁国府除夕祭宗祠”图。春节祭祖是中国人的传统。今时今日,在不少城镇乡村依然能够见到如画中这样供奉祖先神位和祭品的场景。人们相信,只要神位在,祖先就在,他们并未远去,而是一直在天上关注着家族子孙,保佑孩子们能平安顺遂。如果沿用古时“人死为鬼”的说法,祖先就是最亲切的“鬼”。

                                   

生前关系好,身后也受益

宋人编著的《太平广记》里有个故事说,东汉末年,汉室宗亲刘虞对隐士田畴有知遇之恩,二人互为知己,素来相善。后来,刘虞被武官公孙瓒诬蔑所害,田畴追思不已,备了鸡酒到刘虞墓前祭奠,痛哭不止。哭声震动林野,飞禽走兽也为之悲吟。田畴躺在草间,突然听到有人通报说刘虞来了,想跟田畴讲讲生平之事。田畴知道,这是刘虞的鬼魂现身了。于是一人一鬼在刘虞墓前相对饮酒进食,互诉平生。酒酣耳热之际,刘虞的鬼魂对田畴说:“公孙瓒正在捉拿你,你最好躲避一下。”田畴却表示为臣者当尽忠义,自己愿和刘虞同归九泉。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在真实的历史上,田畴的确没有逃走,他公然祭祀刘虞,令公孙瓒极为恼火,遂遭囚禁。后因田畴名气太大,公孙瓒才无奈听从左右的劝说,将其释放。田畴不顾生命危险设祭,刘虞则以鬼魂现身,提醒他小心防备,二人坚不可摧的情谊着实令人感慨。

在古人的观念中,人死为鬼、鬼会害人,鬼的阴气会入侵人的阳气,让人变得衰弱。尽管生前是恩爱夫妻、是情同手足的好友,可人一旦咽了气,精神,或者说人性、人情、人味儿就都不在了。人的温度散去,留下的是本能,是瘆人的森森“鬼”气。这对于现世的人来说,确实很难接受。于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鬼虽然仍旧对人有威胁,但毕竟由人幻化,于是在人们浪漫的想象里,某些情况下,人鬼之间幽明殊途的界限也并非全然无法打破,其中的关键,就在于一个“情”字。田、刘二人的情谊,消弭了人鬼之间的隔阂,而他们不过是无关血缘的知己,若是血亲,“情”字的分量恐怕就更重了。

最典型的案例,大概是祖先魂灵对子孙的庇佑。商周两代对祖先神的祭祀尤为贵重。《礼记·王制》曰:“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但若为祭祀祖先,便不惜大费周章——“天子以牲牛,诸侯以肥牛,大

夫以索牛,士以羊豕”。祭品的规格超过了活人所处阶层能够享用的食品。如此厚礼,意在投祖先之所好,使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护佑后世,永保安康。

孔子追慕周礼,开创了儒家学说。儒家慎终追远、敬天法祖的思想,既是对血缘关系的感念,也是维持社会秩序的一种手段。它深刻影响着后世,以致北宋时期,《太平广记》仍在反复讲述着已逝先人对在世子孙的脉脉深情。比如《赵夏日》。

赵夏日是宁王(唐睿宗李旦的长子李宪)的属官,卒于任上。但即使去世了,他也放心不下家人,鬼魂就像生前一样继续处理家事,还经常隐身在灵帐中训诫子孙,口气十分严厉。家里的老老少少都不敢胡作非为。赵夏日的鬼魂一直盯着家人,端正家风,直到三年后,认为可以放下心来才离去。

另一则故事《彭虎子》也是如此。彭虎子少壮有膂力,不信鬼神。他母亲去世后,巫师警告他某日“殃煞”将到他家里,让他赶紧躲。到了那一天,全家老少都出去避祸了,只有彭虎子不愿意出门,独自留在家里。到了半夜,他听到有“人”推门而入,又进了屋。彭虎子仓惶失措,看到床头有一口大瓮,就赶紧躲了进去,用木板盖住头。这时他朦朦胧胧地觉着,已过世的母亲此时就在木板上。那“外人”问:“板下有没有人?”母亲的鬼魂说:“没有。”那人便离去了。

故事里的“殃煞”,有时也称“殃”、“煞”,指在丧事中出现的煞鬼。有人认为,煞鬼是死者本身新化的鬼,也有人认为是随着死者回来的煞。古人相信,人死后,魂灵会回到家中,称“回煞”。到了那一天,全家都必须外出避煞。至于究竟哪天是回煞日,会有巫师或阴阳家根据死者生死年月来推算。彭虎子的母亲去世后,巫师算出了回煞的日期。在彭母回家告别人间时,殃煞随之而来。自以为不信邪的彭虎子被吓破了胆,最后还是彭母的鬼魂保护了儿子。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鬼对子孙呵护的一面。血缘的羁绊,使人鬼关系充满了善意和温情。正因如此,人们也在有意识地利用这种联系。比如在每年农历七月的鬼节,不少人仍会沿袭传统习俗,在十字路口给逝去的亲人烧纸钱。

放灯
图为广西柳州百姓在中元节放河灯的场景。中元节在每年农历的七月十五日,俗称七月半,是中国四大“鬼节”之一。按照传统,这一天要祭奠亡人。而“人为阳,鬼为阴;陆为阳,水为阴”,水下昏暗无光,让人联想起传说中的幽冥地狱。那里的鬼由阴间投胎到阳间,可能会因为太黑而找不到路。这时,如果在世的人们能在水面放一盏河灯,便是做了件善事,可以帮助那些在地狱里苦苦挣扎的亡灵早日托生。
对鬼来说,熟人也分关系远近

然而,这并不是说鬼就不会危害熟人。春秋末期的郑国政治家子产曾云:“鬼有所归,乃不为厉。”他说这句话时,想必深有感触。“厉”,即“厉鬼”,指的是郑国因政见之争被杀的大夫伯有。据说,伯有死后化成厉鬼,报复同僚,为平息他的戾气,子产将他的儿子立为大夫,并使他享受祭祀,这才消解了伯有的怨恨。不过,此类迂回的安抚手段,不是次次都能奏效。

因为佛教的关系,后来的人们大多认为鬼会轮回转世,只有少数鬼维持不变。无法转世的原因,在古人的世界观里,不外乎两点:或眷恋子孙,对活人有牵挂;或是凶死、自身有事未了。后者死时有怨恨,化成鬼,往往戾气十足,对人表现出很强的攻击性。比如最典型的水鬼和吊死鬼,为环境所缚,他们无法投胎,必须找人当替身,方能解脱。为了安抚鬼们,人们想到了现实世界里的一条不成文的法则。

大概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如果一个陌生人占了你一点便宜,就算不回敬过去,至少也要不动声色地阻止他变本加厉。如果是关系好的熟人,那可能就一笑了之了。“生”只需加入一味叫做“人情”的火候,成了“熟”,就会变得相对醇厚、融洽。而从生到熟,从熟再到成为“铁哥们”,“礼尚往来”又几乎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人际关系中这种奇妙的转换,给了古人与鬼相处的灵感。他们不仅每年给逝去的亲朋烧纸“送礼”,同时也会烧一些给孤魂野鬼。一方面是同情,希望它不要跟已逝亲人抢夺食物,另一方面也是冀望通过衣食的供奉,拉近距离,消除彼此的陌生,使活着的人不被伤害。

蒲松龄讲过一个故事,主人翁老许是个爱喝酒的捕鱼人。他每天晚上到河边钓鱼时,都会带着酒。不过他不独饮,而是回回将酒洒于地上祭奠,请河里的溺死鬼同享。此举感动了溺死鬼王六郎,他默默地帮助老许多捕了不少鱼。在不知道王六郎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老许和他一人一鬼相处甚欢。

半年后的一个晚上,王六郎突然向老许告别。去哪呢?老许几番追问,王六郎终于坦白了自己的身份,说是前几年醉酒溺亡于此,现在马上有人要来代替他,他要转世投胎了。老许听罢十分惊骇,然而二人相熟已久,很快便也不觉害怕,王六郎说,明天会有人来替我,溺亡的是一名妇人。

鸡鸣天白,老许和王六郎告别后,守在河边。午时,果然见一怀抱婴儿的妇人坠落河中。然而不知怎的,婴儿竟奇迹般地被抛到岸上,妇人在河里几度沉浮,最终也爬上了岸。当天晚上,老许又见到了王六郎,问起此事,王六郎回答:如果妇人淹死了,她怀中的婴儿即使被抛上岸,也会因无人照看而死,他不忍两人替一人,于是放弃了投胎做人的机会。

溺死鬼王六郎与老许相知相熟相伴,不仅知道对他投桃报李,面对转世投胎的诱惑时,竟大义凛然,对一对陌生的妇孺也无端示好。这中间,大概少不了情谊和酒的催化作用。其实,人鬼间的纽带,未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有时仅仅是人们不经意间流露的情感。而世间的诸般因由,又往往不会导向同一种结果,于是,便出现了如下这段颇具讽刺意味的反转剧情。

《太平广记》记载:男子张闿在路上看到一人躺在路边,自称有足疾。张闿怜悯他,用车载他回家。回到家,那人说自己是鬼,本是奉命勾魂,看到张闿是个长者,不忍取命,就装病躺在路边。谁知张闿为了带他走,宁愿扔掉车上的物件,这让他非常感动。不过,他终究有使命在身,不敢违抗。张闿听闻,大惊失色,用好酒好肉招待,痛哭流涕地向鬼求救。

鬼问张闿,有没有同名者,张闿说认识一个叫“黄闿”的。鬼于是让张闿去拜访黄闿,他随即前往。张闿来到黄家,主人出门迎接,这时鬼用红线绑住黄闿的头,用利器刺其心。张闿离开后,黄闿心脏疼痛不已,半夜就暴毙了。

在这则故事里,鬼被张闿所感动,为了保住“熟人”的性命,不惜千方百计找人当替死鬼,哪怕这个冤大头也是“熟人”的“熟人”。而张闿为了活命,竟干起了为鬼穿针引线的勾当。难怪有学者认为,这不是一则鬼故事,而是一桩真实的谋杀案。

张闿活到60岁,官至光禄大夫。且不论故事是真是假,他的“善终”,倒是赤裸裸地道出了与鬼相“熟”的好处。


责任编辑 / 郭婷  图片编辑 / 余荣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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